02:经济·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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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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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江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通知

  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个人医保待遇不受影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500元/人。

  二、缴费时间

  1.集中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待遇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

  2.中途缴费时间:2021年1月1日后中途缴费的,享受待遇有等待期(特殊人员除外)。

  三、缴费方式

  签约银行卡代扣代缴;支付宝、微信APP缴费(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银行柜面现金缴费。

  四、注意事项

  因未办理参保、账户余额不足或未签约导致扣款缴费不成功,影响个人医保待遇的,责任由参保人或签约人自己承担。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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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江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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