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树文
“余警官,我看到有人在山上捕猎野猪!”日前,市公安局上余派出所林区警长余明涛接到举报,称高洋村一村民自制了活套捕兽工具,在村里一山场上埋设陷阱捕猎野猪。
余明涛当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由值班领导、林区警长、网格员联合出警访查,发现村民小廖家刚刚出售过野猪肉。经调查,小廖交代了其因嘴馋私自猎捕野猪的经过,一起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利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被快速破获。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全面推行“林区警长制”,在辖区配备乡级林区警长8人,村级林区警长78人,依托“融警务”治理模式的平台,发挥和运用好社会治安网格员和生态公益护林员两支基层队伍的力量,定期开展林区治安巡查,多元化解林区治安矛盾,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用“警察蓝”守护“生态绿”。
自“林区警长制”推行以来,我市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得到不断巩固。今年上半年共查处滥伐林木案件2起,非法狩猎案件3起,整个防火期未发生森林火灾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