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莲 嘉豪 雪佳
本报讯 10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清湖街道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清湖街道沿街店面开展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执法检查,排查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情况。
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将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前期,我们已经开展了烟花爆竹‘双禁’行动,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的余货进行了回收,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此基础上,我们开展本次联合执法行动,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危化科科长王剑相告。
检查组对已注销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仔细检查,同时对周边蜡烛香纸店、超市等进行巡查。本着“不放过一个死角、不忽略一个细节”的原则,检查组对店铺货架、墙角、床铺等可能藏匿烟花爆竹处进行逐层逐个检查。在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后,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存货数量,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并集中收缴。
据统计,当天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查获4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商家,依法予以收缴100余件烟花爆竹。目前,相关案件已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我们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