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祝真君
近日,市民政局接到群众来访,对其名下房产核对事项提出异议。随后,市民政局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开展实地核查。经查,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反馈该户有2处房产,但其中一处实为车库,不应计入房产数量,故予以取消异常预警,该户得以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环节。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社会救助审批程序中的重要一环,群众申请低保、低边、特困、临时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以及在册救助对象复核时,都须授权对家庭人口及户籍、婚姻、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核对,涉及房屋、车辆、存款、理财、工商、社保等12个部门27项内容。
近期,省政府又相继出台《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核对内容与方式、工作职责与适用范围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相关工作更加规范。我市更是在省级核对的基础上,通过本地核对系统开展补充核对,使社会救助更加精准、高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