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杏灵 文中 建刚
本报讯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相关部门单位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在东方时代购物中心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两盒外观一模一样的烟,在专业人员的现场介绍下立马辨出真假;预付卡“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其实是商家的霸王条款;同一物品在两个电子秤上重量不同,原来是商家动了手脚……在东方时代购物中心广场,笔者看到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摆放展台、设置展板,为市民普及消费知识,宣传诚信经营。
不少市民驻足在摊位前了解消费安全知识。今年60岁的市民王先生专程赶到现场,领了几份宣传资料,准备回家仔细阅读,充实自己的消费维权知识。
3月11日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各辖区基层所(分局)以设立咨询台、摆摊、路演、授课等形式,开展进商圈、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五进”活动,并开展假冒伪劣产品集中销毁行动,全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3·15’活动期间,我们共举办主题宣传活动18场,发放宣传资料3570份,展出宣传展板85块;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共计6334件,总货值达12.6万元。”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