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盛 周芙蓉
本报讯 连日来,我市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了丰富多样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净化消费市场。
3月13日,市人民法院贺村法庭联合市市场监管局贺村分局在贺村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资料、法律宣讲等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告知消费者如何规避风险、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引导企业商家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和谐诚信、充满活力的消费环境。
3月15日,市文旅集团全资子公司江山旅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在红星·星艺佳商场(原万商城)开展“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宣讲活动和个体工商户年报申报咨询服务。工作人员从消费者维权基本知识、经营者的义务等方面开展主题宣讲。同时,现场还设置咨询服务台,向过往的市民及周边经营户发放《消费活力课堂笔记》《消费宝,我来了》等消费维权宣传资料,现场指导100多名个体工商户年报填写事宜,提高商户诚信经营意识。